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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j***163.combij***163.com2024-10-07 14:51分类:法律知识浏览量:3

子女抚养费到多少岁

子女抚养费到多少岁

1个回答

  • xia***63.com2024-10-11 00:34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如果子女在十八周岁后仍不能独立生活,例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子女十八周岁,但存在特殊情况。具体来说:


    子女在十八周岁前,父母应当支付抚养费;子女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如果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子女在十八周岁后,如果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LFA小编建议如果您需要确定具体的抚养费支付期限,建议根据子女的实际年龄、教育情况和生活状况来判断。如果存在争议,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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