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孩子法院一般怎么判的
1个回答
xia***63.com2024-10-11 05:19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在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首先考虑的是子女的最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孩子们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父母双方应协商解决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确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他们的个人意愿将被尊重。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表达了希望与父亲或母亲生活的明确意愿,并且这种选择是基于充分理解自己的情况和未来生活安排的前提下作出的,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这一点。
因此,离婚时法院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子女的年龄和健康: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母的经济条件:法院会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如果一方举证证明自己更合适抚养孩子并且经济能力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也可以判决两个孩子都归一方抚养。
父母的身体状况:如果一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可以优先考虑抚养孩子。
子女与父母的共同生活情况:如果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那么该方可以优先考虑抚养孩子。
父母的其他子女情况:如果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那么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可以优先考虑抚养孩子。
父母的抚养意愿:如果父母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那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离婚有两个孩子一般判一人一个,但法院更多的也会按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如果一方举证证明自己更合适抚养孩子并且经济能力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也可以判决两个孩子都归一方抚养。
LFA小编建议建议在离婚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xia***63.com2024-10-11 05:19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在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首先考虑的是子女的最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孩子们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父母双方应协商解决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确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他们的个人意愿将被尊重。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表达了希望与父亲或母亲生活的明确意愿,并且这种选择是基于充分理解自己的情况和未来生活安排的前提下作出的,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这一点。
因此,离婚时法院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子女的年龄和健康: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母的经济条件:法院会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如果一方举证证明自己更合适抚养孩子并且经济能力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也可以判决两个孩子都归一方抚养。
父母的身体状况:如果一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可以优先考虑抚养孩子。
子女与父母的共同生活情况:如果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那么该方可以优先考虑抚养孩子。
父母的其他子女情况:如果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那么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可以优先考虑抚养孩子。
父母的抚养意愿:如果父母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那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离婚有两个孩子一般判一人一个,但法院更多的也会按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如果一方举证证明自己更合适抚养孩子并且经济能力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也可以判决两个孩子都归一方抚养。
LFA小编建议建议在离婚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