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效期多长
1个回答
xia***63.com2024-10-11 19:25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时效期为1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则申请时限为30日。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LFA小编建议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当尽快向用人单位报告,并要求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法条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请多维度详细回答:工伤认定时效期多长]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20)皖0403民初390号:李江生与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2019)吉07民终1792号:杜喜山与乾安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2016)粤04民终205号:唐优明与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2020)粤12民终503号:李耀洪与何恩瀞、彭家达、肇庆市高要区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5.(2014)明民初字第59号:原告石连华与被告环宇格林粮食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xia***63.com2024-10-11 19:25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时效期为1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则申请时限为30日。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LFA小编建议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当尽快向用人单位报告,并要求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法条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请多维度详细回答:工伤认定时效期多长]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20)皖0403民初390号:李江生与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2019)吉07民终1792号:杜喜山与乾安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2016)粤04民终205号:唐优明与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2020)粤12民终503号:李耀洪与何恩瀞、彭家达、肇庆市高要区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5.(2014)明民初字第59号:原告石连华与被告环宇格林粮食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