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5天怎么算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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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63.com2024-10-11 20:54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一个人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那么这个处罚的时间计算可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行政拘留五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五天就是拘留结束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因此,如果一个人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那么他将在拘留所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拘留时间,拘留五天后释放。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LFA小编建议如果对于行政拘留的具体执行时间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者公安机关,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时间计算、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17)内0724刑初80号:包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2020)赣01刑终92号:邱国民、邱国老寻衅滋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3.(2019)赣07刑终1042号:胡伟、严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强迫他人吸毒二审刑事判决书
4.(2018)湘0211刑初329号:被告人肖某寻衅滋事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5.(2019)浙02刑终401号:刘天欢、尤仕海、岳艳晓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xia***63.com2024-10-11 20:54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一个人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那么这个处罚的时间计算可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行政拘留五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五天就是拘留结束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因此,如果一个人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那么他将在拘留所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拘留时间,拘留五天后释放。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LFA小编建议如果对于行政拘留的具体执行时间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者公安机关,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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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内0724刑初80号:包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2020)赣01刑终92号:邱国民、邱国老寻衅滋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3.(2019)赣07刑终1042号:胡伟、严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强迫他人吸毒二审刑事判决书
4.(2018)湘0211刑初329号:被告人肖某寻衅滋事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5.(2019)浙02刑终401号:刘天欢、尤仕海、岳艳晓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