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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j***163.combij***163.com2024-10-07 14:45分类:法律知识浏览量:3

危险驾驶罪的既遂形态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的既遂形态是怎样的

1个回答

  • xia***63.com2024-10-13 11:25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危险驾驶罪的既遂形态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后,其行为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危害结果,从而构成了该罪的完成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内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危险驾驶罪的既遂形态:


    行为要素:根据上述法条,危险驾驶罪包括四种情形,即追逐竞驶、醉酒驾驶、超员或超速驾驶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这些行为都是具体的、明确的行为要素。


    情节要求:对于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的情形,法律还提出了“情节恶劣”的要求。这意味着不仅要实施了上述行为,而且这些行为还必须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造成了严重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


    危害结果:危险驾驶罪的既遂形态还需要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实际的危害结果,例如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等。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那么只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未遂形态。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的既遂形态需要同时满足行为要素、情节要求和危害结果三个方面的条件。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满足这三个方面的条件时,才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既遂形态。


    LFA小编建议如果您涉嫌危险驾驶罪,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判。同时,您也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行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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