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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j***163.combij***163.com2024-10-07 14:44分类:法律知识浏览量:2

危险驾驶罪办理规定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办理规定有哪些

1个回答

  • xia***63.com2024-10-13 17:19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办理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详细回答:


    罪名定义: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特定情形的行为,这些情形包括追逐竞驶、醉酒驾驶、超员超速驾驶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


    法定情形: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从重处罚的情形: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办理规定主要包括罪名定义、法定情形和从重处罚的情形。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办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认定,并根据法定情形和从重处罚的情形进行处罚。


    LFA小编建议如果您涉嫌危险驾驶罪,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律师的建议进行处理。同时,建议您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危险驾驶行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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