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14天是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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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63.com2024-10-15 16:43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证据或者继续犯罪,而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3天至37天不等,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
刑事拘留14天的情况可能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形中:
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较长时间进行侦查,但又未达到延长至30天的标准;案件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需要分别进行调查;案件证据尚未完全固定,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14天是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尽快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并及时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LFA小编建议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员,建议及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师可以为被拘留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提出取保候审等申请,争取早日解除拘留。同时,被拘留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理。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刑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拘留期限]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14)浙杭行终字第215号:范国根与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2.(2018)苏01行终896号:张玉春与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3.(2017)津01行终161号:谭永金、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4.(2016)浙0681刑更00017号:郭邕光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5.(2019)云06行终11号:杨杰、威信县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xia***63.com2024-10-15 16:43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证据或者继续犯罪,而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3天至37天不等,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
刑事拘留14天的情况可能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形中:
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较长时间进行侦查,但又未达到延长至30天的标准;案件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需要分别进行调查;案件证据尚未完全固定,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14天是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尽快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并及时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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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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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浙杭行终字第215号:范国根与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2.(2018)苏01行终896号:张玉春与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3.(2017)津01行终161号:谭永金、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4.(2016)浙0681刑更00017号:郭邕光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5.(2019)云06行终11号:杨杰、威信县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