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征收单位签字证明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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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63.com2024-10-18 12:55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达成的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在实践中,为了确保补偿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通常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因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通常需要有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以证明该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的。如果缺少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可能会导致协议的效力受到质疑,从而影响协议的执行。
有效:如果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效力待定:如果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缺少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但被征收人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该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的,那么该协议的效力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无效:如果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缺少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并且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该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的,那么该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无法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LFA小编建议确保签字盖章: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时,确保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保留证据: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材料和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咨询专业人士:如果对协议的效力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以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维权: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民事、行政诉讼、征收补偿协议、签署主体、国家机关、确认效力]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18)苏04行终353号:陈静、邵鸣亚与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2.(2020)皖行赔终72号:马清霜、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赔偿裁定书
3.(2018)湘行赔终95号:段国泉、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行政赔偿赔偿裁定书
4.(2019)浙06行终428号:王海仁、新昌县梅渚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5.(2019)浙06行终426号:王樟兴、新昌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
xia***63.com2024-10-18 12:55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达成的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在实践中,为了确保补偿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通常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因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通常需要有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以证明该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的。如果缺少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可能会导致协议的效力受到质疑,从而影响协议的执行。
有效:如果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效力待定:如果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缺少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但被征收人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该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的,那么该协议的效力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无效:如果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缺少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并且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该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的,那么该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无法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LFA小编建议确保签字盖章: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时,确保征收单位的签字或盖章,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保留证据: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材料和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咨询专业人士:如果对协议的效力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以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维权: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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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苏04行终353号:陈静、邵鸣亚与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2.(2020)皖行赔终72号:马清霜、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赔偿裁定书
3.(2018)湘行赔终95号:段国泉、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行政赔偿赔偿裁定书
4.(2019)浙06行终428号:王海仁、新昌县梅渚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5.(2019)浙06行终426号:王樟兴、新昌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