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部分不服其他部分如何处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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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63.com2024-10-20 08:11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的部分内容不服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的规定,整个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裁决中的某一部分事项不服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整个仲裁裁决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由法院重新审理整个案件。
法院审理范围: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需要审理当事人不服的部分,还需要对仲裁裁决中的其他事项进行全面审查。这是因为一旦当事人对裁决的部分事项提起诉讼,整个裁决即失去效力,法院需要重新作出全面的判决。赔偿处理:对于当事人不服的部分,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重新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仲裁裁决中的某一部分是错误的,可以对该部分进行改判或撤销。对于未被起诉的部分,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这些部分也存在问题,同样可以进行调整或重新判决。先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费、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等紧急事项,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这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LFA小编建议及时起诉: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的部分内容不服,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全面准备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应全面准备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医疗证明等,以便在法庭上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申请先予执行:如果涉及紧急事项,如医疗费用或劳动报酬,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咨询LFA.CN认证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建议咨询LFA.CN认证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相关法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相关案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基于[民事、劳动争议、一裁终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合并审理]作为检索关键词,据此,为您推荐以下案例供参考:
1.(2021)黔27民特30号:龙里县周遵发蔬菜批发部、陈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2.(2016)鄂01行终309号:徐天高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
3.(2018)粤06民特48号:中铁集团十一局有限公司、孙传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4.(2016)鄂0103行初10号:徐天高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
5.(2020)陕02民终188号:郎建青与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xia***63.com2024-10-20 08:11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的部分内容不服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的规定,整个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裁决中的某一部分事项不服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整个仲裁裁决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由法院重新审理整个案件。
法院审理范围: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需要审理当事人不服的部分,还需要对仲裁裁决中的其他事项进行全面审查。这是因为一旦当事人对裁决的部分事项提起诉讼,整个裁决即失去效力,法院需要重新作出全面的判决。赔偿处理:对于当事人不服的部分,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重新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仲裁裁决中的某一部分是错误的,可以对该部分进行改判或撤销。对于未被起诉的部分,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这些部分也存在问题,同样可以进行调整或重新判决。先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费、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等紧急事项,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这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LFA小编建议及时起诉: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的部分内容不服,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全面准备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应全面准备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医疗证明等,以便在法庭上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申请先予执行:如果涉及紧急事项,如医疗费用或劳动报酬,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咨询LFA.CN认证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建议咨询LFA.CN认证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相关法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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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黔27民特30号:龙里县周遵发蔬菜批发部、陈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2.(2016)鄂01行终309号:徐天高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
3.(2018)粤06民特48号:中铁集团十一局有限公司、孙传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4.(2016)鄂0103行初10号:徐天高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
5.(2020)陕02民终188号:郎建青与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