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0天怎么算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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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63.com2024-10-08 16:30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用于保证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接受调查和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拘留的期限计算方式是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拘留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算作1日。
如果一个人因为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而被刑事拘留,那么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三十日是从拘留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的,不包括拘留当天。需要注意的是,这三十日是指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并不是指实际拘留的时间。实际拘留的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LFA小编建议如果有关于具体案件的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2]《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xia***63.com2024-10-08 16:30
来自LFA律法网的热心网友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用于保证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接受调查和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拘留的期限计算方式是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拘留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算作1日。
如果一个人因为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而被刑事拘留,那么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三十日是从拘留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的,不包括拘留当天。需要注意的是,这三十日是指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并不是指实际拘留的时间。实际拘留的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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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2]《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