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1102合同初稿宗地号:C2020-0005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汕地合字(2020)0023号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孙佾职务:局长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第2页共14页1102合同初稿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三、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四、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以挂牌方式将C2020-0005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该宗地总用地面积为19850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58670平方米(见宗地图红线范围)。乙方对上述宗地的现状无任何异议。本合同签订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本宗地的具体产权要求以本合同后续相关条款约定为准。五、上述宗地的使用年期为70年,从2020年月日起至2090年月日止。六、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总地价款为人民币拾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七、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其中居住用地面积158670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11318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8513平方米。八、土地性质为商品性。九、土地利用要求:(一)指标要求:建筑容积率:二类居住用地≤3.0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47611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3379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2600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19720平方米,包括:(1)公交首末站4000㎡。(2)社区健康综合服务中心4000㎡(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文化活动室1000㎡)。(3)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4400㎡(含:社区食堂2240㎡;社区菜市场750㎡;社区警务室50㎡;社区服务中心800㎡;社区管理用房250㎡;邮政所100㎡;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再生资源回收60㎡)。(4)物业服务用房780㎡(其中450㎡与社区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布局,330㎡与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布局)。(5)环卫工人作息房40㎡(其中20㎡与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布置,20㎡与集中公园绿地统筹布置)。(6)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3000㎡)。(7)2所12班幼儿园6400㎡(独立占地面积不少于3600米/所)。(8)公共厕所100㎡(与集中公园绿地统筹布置)。各地块具体指标及配套详见附件图表。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交通、不计容积率。(二)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1.建筑覆盖率:二类居住用地一级建筑覆盖率≤40%,二级建筑覆盖率≤25%。2.建筑高度:整体≤80米(局部≤100米)。第3页共14页1102合同初稿3.绿化覆盖率:二类居住用地≥40%。4.建筑间距:满足消防及相关规范要求。5.建筑退线要求:一级退线不少于6米,二级退线不少于9米;住宅建筑相邻城市次干路时,临道路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宜少于12米;吉水门河两侧还应满足水务部门河道管理要求。6.居住用地需提供不少于8000平米公共开放空间(不包括公园绿地)。7.总体布局最终以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三)市政设施要求1.车辆出入口设在周边市政路(无特殊原因,不宜在城市主干道开设)。2.机动车泊位数4204辆。其他市政设施的具体要求按规划许可执行。(四)项目建设要求1.节能减排参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执行。2.建议场平标高设计与所在片区控规、道路设计施工及周边道路情况实时对接。3.总体布局需满足相关城市设计、规划及消防规范需求,其他规划指标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其它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核定。4.应符合《深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要求。5.停车位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6.项目应配置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1100平方米的公共充电站(不少于16个快速充电位),公共充电站的建设应与周边景观相协调。7.本用地车行出入口须另行申报。8.本项目开发建设前需开展地质灾害评估与防治,在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防治措施后方可开发建设。9.本用地各地块的公共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