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LAW.CN律法网合同的质量及可用性,对该合同以出让方的角度进行审核,并审核意见,具体合同文本见附件,请参照修改:【审核项目】:合同标的合规【结论概述】:合同中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需进一步审查和修改。【风险等级】:高【风险项列表】:《风险-1》:标的物合法性-风险描述:合同中涉及的标的物(即土地使用权)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存在非法交易或者违禁交易。-修改建议:新增-新增内容(此处末尾):出让人保证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涉及任何非法交易或违禁交易。《风险-2》:合同生效条件-风险描述:合同生效条件需明确,避免因政府审批问题导致合同无效。-修改建议:修改-修改为: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__款之规定生效。(一)该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二)该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若该宗地出让方案未能在合理时间内获得批准,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解除合同。【审核项目】:合同存续期限【结论概述】:合同中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的续约和终止条款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以确保条款的合理性和明确性。【风险等级】:中【风险项列表】:《风险-1》: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的续约和终止条款-风险描述:合同中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的续约和终止条款存在不明确之处,可能导致甲方在实际操作中面临法律风险。例如,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中关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处理方式不够明确,可能导致争议。-修改建议:修改-修改为: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该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风险-2》: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的续约申请-风险描述:合同中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的续约申请条款存在不明确之处,可能导致甲方在实际操作中面临法律风险。例如,第二十五条中关于续期申请的批准条件不够明确,可能导致争议。-修改建议:修改-修改为: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该地块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应当在收到续期申请书后六个月内书面通知受让人是否批准续期。【审核项目】:合同存续期限【结论概述】:合同中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的续约和终止条款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以确保条款的合理性和明确性。【风险等级】:中【风险项列表】:《风险-1》: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的续约和终止条款-风险描述:合同中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的续约和终止条款存在不明确之处,可能导致甲方在实际操作中面临法律风险。例如,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中关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处理方式不够明确,可能导致争议。-修改建议:修改-修改为: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该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风险-2》: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的续约申请-风险描述:合同中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的续约申请条款存在不明确之处,可能导致甲方在实际操作中面临法律风险。例如,第二十五条中关于续期申请的批准条件不够明确,可能导致争议。-修改建议:修改-修改为: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该地块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应当在收到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