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哥德客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粤穗交运罚〔2024〕1(2024)07040033号
处罚主体名称:广州市哥德客运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穗交运罚〔2024〕1(2024)07040033号
处罚事由: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DZ2635出租车于2021年12月13日在广州市广州南站P5快速接客区有由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未注册在本企业名下的驾驶员运营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协助调查通知书、原案件资料、送达回证相关材料等为证。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9
处罚金额:3000.00元
处罚机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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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1 06:05:50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f2089c45394826f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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