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胜泰丰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青黄综法罚字【2024】第202405002号
处罚主体名称:青岛胜泰丰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青黄综法罚字【2024】第202405002号
处罚事由:当事人青岛胜泰丰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UL1729)黄牌重型自卸货车于2024年9月19日行驶至昆仑山北路与团结路交汇处南侧100米时因急刹车造成机制砂撒漏,造成路面污染,污染长度为1米,宽度为影响一条行车道的全宽3米,污染面积3平方米
处罚结果: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4
处罚金额:300.00元
处罚机关: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文来源于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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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7 06:13:38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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