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询价)
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 采购方式: 项目类型: 公告开始时间:
2024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
G1100000175200034001 | ||
企业自筹 | ||
询价采购 | ||
经营服务 | ||
2024-10-31 11:00:00 |
沈阳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30-10号 | ||
任健鹏 | ||
024-85812828 | ||
caigou.sy@sinotrans.com | ||
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
G1100000175200034001001 | ||
法律服务 | ||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1供应商应具应具备法律服务资质,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且需要连续经营满2年以上。 1.2供应商必须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和基本办公设备,具备一定数量的执业律师,并应具备相应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办公场所照片及公司简介)。 1.3供应商能以自身名义开具符合业务内容的发票(提供上年度税务完税证明材料及发票示例)。 1.4供应商应具有相关服务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1)诚信要求: 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 ||
不要求 | ||
2024-11-04 05:00:00 | ||
2024-11-04 07:00:00 | ||
2024-11-04 09:00:00 | ||
2024-11-04 09:00:00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仲裁/一审 | 1 | 次 | |||||
增加每一个程序 | 1 | 次 |
文件名称 |
LFA律法网免费提供招投标信息给各位大壮,希望各位大壮财源滚滚,常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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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31 19:30:26发表“法律服务招投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ce9f7d4a943808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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