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创新能原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温运政罚〔2024〕03192
处罚主体名称:温州创新能原运输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温运政罚〔2024〕03192
处罚事由: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08日09时19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瓯海大道K5+100M检查时发现温州创新能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创新能原运输有限公司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1
处罚金额:500.00元
处罚机关: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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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4 06:08:20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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