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外卖途中撞到人,导致对方受伤,谁来赔偿?
小帅是一名外卖人员,某日送外卖的路上,驾驶电动车遇小美驾驶的电动车发生接触,造成小美倒地受伤、车辆受损。
经交巡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帅、小美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小美被送往医院治疗。小帅的公司A为小帅在财险公司投有“外卖骑手雇主某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美与小帅的交通事故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认定,该事故责任认定书客观、公正,本院予以采信并作为认定事实及当事人赔偿责任的依据,小帅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理应对小美在该事故产生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小帅公司A辩称小帅与其并非雇佣关系、只是合作关系,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庭审中公司A又称小帅系公司B派至公司A为公司A提供服务的人,也即公司A自认其系实际用工单位。
故根据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之规定,小帅作为被派遣人员在提供劳务期间造成他人损害,在本案无证据证明公司B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应由接受劳务的一方即公司A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公司A在财险公司为小帅投保了“外卖骑手雇主某版”保险,小帅在送外卖过程中造成小美损害,故小美的合理损失应先由财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按照责任比例予以赔偿。
本案属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同时涉及到雇主责任保险、劳务派遣等法律关系。
本案的难点即,查明用工主体以及是否有相应的保险,确定最终的赔偿主体。
小帅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小帅系受劳务派遣至公司A从事外卖工作,根据法律规定,由公司A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又因公司A在财险公司为小帅投保了“外卖骑手雇主某版”保险,该保险附加有三责险,故小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先有财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按照责任比例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公司A承担。
财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小美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共计12429元。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转载自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李凯曼,薛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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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20 22:35:38发表“律法实务”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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