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吉源航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宝应交水执〔2024〕153号
处罚主体名称:济宁市吉源航运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宝应交水执〔2024〕153号
处罚事由:船舶不能提供本航次船舶污染物接收凭证
处罚结果:罚款叁佰元整的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8
处罚金额:300.00元
处罚机关:1132000001400081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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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1 06:19:22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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