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后沙峪店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京顺市监处罚〔2024〕3114号
处罚主体名称: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后沙峪店
决定处罚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4〕3114号
处罚事由:当事人2023年8月30日由莎家邦起运(淄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供货上述商品,进价为6.5元/个,销售价格12.8元/个。来货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来货18个。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日,系统查询该商品销售18个,现库存0个。实物及购买视频可见蛋糕已发霉长毛,我局执法人员9月13日,现场检查时已无涉案产品销售。当事人购进该批次蛋糕截止9月13日已全部售出,共计销售18盒,货值金额230.4元,违法所得230.4元。
处罚结果: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30.4元。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8
处罚金额:5.00万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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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0 18:34:06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b26bc1967d97f8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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