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素社惠如餐馆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海综素处字〔2024〕第0036号
处罚主体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素社惠如餐馆
决定处罚文号:海综素处字〔2024〕第0036号
处罚事由:2024年4月17日,当事人在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98号首层自编1-6,未办理接驳手续擅自接驳公共排水设施。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现场照片、询问笔录、检查笔录及当事人情况说明。
处罚结果:0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0.00元
处罚机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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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7 16:40:14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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