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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徐舍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湖地海罚〔2024〕3099

栏目:行政处罚作者:安吉县交通运输局来源:安吉县交通运输局时间:2024-10-22 06:01:15浏览:7收藏

处罚主体名称:宜兴市徐舍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湖地海罚〔2024〕3099
处罚事由: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15日11时04分,安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梅湖线荆湾航段检查时发现宜兴市徐舍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宜兴市徐舍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安吉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7
处罚金额:1000.00元
处罚机关: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本文来源于安吉县交通运输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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