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颖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粤穗交运罚〔2024〕1(2024)08160019号
处罚主体名称:广东颖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穗交运罚〔2024〕1(2024)08160019号
处罚事由: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马玉祥使用粤ADY1702出租车于2024年01月13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广州火车站西广场旁有本企业巡游出租汽车由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运营的行为,以上事实有协助调查通知书、送达回证相关材料、原案件资料等为证。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1.00万元
处罚机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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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7 16:26:19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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