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关于购买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CS]2024124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关于购买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 | 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 | 1项 | 否 | 250000.00 | 2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响应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方式: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报名获取;或汇入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联系邮箱:1935323708@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事宜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2
电子信箱:1935323708@qq.com
(注:非采购文件获取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A. 现场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代理公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邀请书提供的代理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响应)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代理公司的电子信箱。
开具发票事宜:
代理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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