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同恒汽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粤高交罚【2024】04531号
处罚主体名称:高安市同恒汽运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高交罚【2024】04531号
处罚事由: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
处罚结果:高安市同恒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CU806重型自卸货车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污染案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29
处罚金额:0.00元
处罚机关: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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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7 16:40:43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9486902a67b7bc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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