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关于大连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大连铁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审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关于大连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大连铁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审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关于大连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大连铁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审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关于大连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大连铁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审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PDI-SF-2024-03619(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关于大连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大连铁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审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及规模:大连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大连铁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审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诉讼案件服务,具体包括:接受大连分公司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大连分公司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类型诉讼(含经济仲裁、行政复议、刑事报案等),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2.2采购数量:1家;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
2.4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为14002.00元;
2.6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65%。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的,其参选将否决;
2.7采购类别:服务类采购;
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5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成员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服务期内,不得在涉及采购人的诉讼、仲裁案件中,担任同案原告、共同被告的代理人;
3.7参选人近5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情形。
3.8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备案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9参选人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比选)。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参选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比选文件。
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参选人获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关于大连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大连铁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审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PDI-SF-2024-03619(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关于大连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大连铁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审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及规模:大连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大连铁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审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诉讼案件服务,具体包括:接受大连分公司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大连分公司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类型诉讼(含经济仲裁、行政复议、刑事报案等),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2.2采购数量:1家;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
2.4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为14002.00元;
2.6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65%。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的,其参选将否决;
2.7采购类别:服务类采购;
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5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成员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服务期内,不得在涉及采购人的诉讼、仲裁案件中,担任同案原告、共同被告的代理人;
3.7参选人近5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情形。
3.8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备案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9参选人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比选)。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参选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比选文件。
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参选人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关于大连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大连铁塔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审二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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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30 08:01:08发表“法律服务招投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90cbf2e1ab5cf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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