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辽沈(于洪)城罚决字〔2024〕第210127024010号
处罚主体名称: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辽沈(于洪)城罚决字〔2024〕第210127024010号
处罚事由: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法施工于洪区地铁丁香湾(公租房)室内装修工程第四标段项目
处罚结果:1.责令改正,45日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2.处罚款人民币柒万玖仟捌佰贰拾柒元伍分(¥79827.0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29
处罚金额:7.98万元
处罚机关: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洪区执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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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7 16:46:27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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