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醇氢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内交综执(十二)08罚(2024)1002546号
处罚主体名称:山西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内交综执(十二)08罚(2024)1002546号
处罚事由:2024年10月02日02时49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二支队八大队聂选、白健接到举报电话,司机雷波驾驶山西醇氢科技有限公司车辆牌号为晋KU6104 晋K81W7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G7京新高速公路K1159+400m处发生碰撞,车辆行驶方向由临河至哈密,损坏波形防撞护栏板4节,波形防撞护栏板立柱9根,悬臂件8套,波形护栏板螺丝8套,地质坝、堤7.14立方米,刺铁丝隔离栅28.9延米,型钢隔离栅立柱9根,水泥砼隔离墩9块,属于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处罚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足额缴纳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2
处罚金额:900.00元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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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0 18:43:59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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