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苏交路执〔2024〕1368号
处罚主体名称: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苏交路执〔2024〕1368号
处罚事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
处罚结果:罚款伍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9
处罚金额:5000.00元
处罚机关: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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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2 06:21:50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8036c25bb9338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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