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呼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闽榕马交执〔2024〕罚字第72号
处罚主体名称:福州呼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闽榕马交执〔2024〕罚字第72号
处罚事由:2024年6月26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叶旭敏、王洪海根据福建交通运输12328服务监督电话工单(工单编号:Y12406020057)投诉内容,到福州呼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查2024年6月2日方臻晖驾驶车辆闽AD84318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一事。经调查,福州呼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呼我司机极速版手机应用程序在福州市经营的网约车业务主体。诉求内容中所涉及的订单也是福州呼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呼我司机极速版手机应用程序向司机派发的。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29
处罚金额:2.00万元
处罚机关: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本文来源于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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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7 16:42:16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7ddee91e53d72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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