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安康航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滨海交水执〔2024〕440号
处罚主体名称:淮滨县安康航运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滨海交水执〔2024〕440号
处罚事由: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处罚结果:淮滨县安康航运有限公司船舶(豫信货15286/660总吨)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8
处罚金额:2000.00元
处罚机关:1132000001400081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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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1 06:21:04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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