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银通船务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九港罚〔2024〕04162号
处罚主体名称:安徽池州银通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九港罚〔2024〕04162号
处罚事由:安徽池州银通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船舶银通 1688 未 开展开航前自查案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4000.00元
处罚机关: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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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7 16:25:37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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