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裕源航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昆山交水执〔2024〕596号
处罚主体名称:淮安市裕源航运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昆山交水执〔2024〕596号
处罚事由: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
处罚结果: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1
处罚金额:1000.00元
处罚机关: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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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3 06:02:20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549606a01be409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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