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轮船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海事罚字(2024)121102037711
处罚主体名称:新野县轮船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海事罚字(2024)121102037711
处罚事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7
处罚金额:2000.00元
处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庆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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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9 06:17:24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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