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热线及条件详解
如果您对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以拨打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热线:021-23111111。此外,如果您无法直接联系到该热线,还可以拨打上海市民服务热线12345,并转接至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咨询。这些热线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指导,帮助您顺利完成经济适用房的申请。
二、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条件
要申请上海的经济适用房,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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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家庭成员必须在本市实际居住,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同时,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也需连续满2年。这一要求确保了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居住和户籍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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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面积要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这一标准旨在帮助那些住房条件较差的家庭改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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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和财产要求:根据家庭人数的不同,收入和财产标准也有所不同。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需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而2人及以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则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需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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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交易限制: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家庭成员之间的住房赠与行为除外)。这一要求旨在防止申请人通过出售或赠与住房来规避申请条件。
此外,符合上述标准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离婚满3年的人士),且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三、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相关规定
对于已经申请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如果需要考虑出售房屋,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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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格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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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根据政策规定,这类房屋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如果确需出售,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四、结语
经济适用房政策旨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提高生活质量。然而,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并了解相关的申请流程和买卖规定。希望本文能够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和指导,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并顺利完成申请。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拨打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热线或咨询相关部门。
本文2024-10-27 12:12:06发表“律法实务”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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