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联辉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永修交超罚〔2024〕0149号
处罚主体名称:永修县联辉运输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永修交超罚〔2024〕0149号
处罚事由:永修县联辉运输有限公司赣GT7707车辆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处罚结果: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 》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并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第三章序号 82严重违法程度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8
处罚金额:1.10万元
处罚机关:永修县交通运输局
本文来源于永修县交通运输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下一篇:泽州县山河镇凰南河山庄生态园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泽地税简罚〔2017〕64号
本文2024-10-10 18:34:28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41c415beeb0ad10e.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最新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