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水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河津国税僧楼简罚〔2017〕225号
处罚主体名称:河津市人民水泥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河津国税僧楼简罚〔2017〕225号
处罚事由:违反税收管理
处罚结果:罚款1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4
处罚金额:
处罚机关:河津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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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4 06:01:19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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