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腾瑞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津丽华明行决字(2024)第137号
处罚主体名称:天津腾瑞运输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津丽华明行决字(2024)第137号
处罚事由: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处罚结果: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2
处罚金额:5000.00元
处罚机关:11120110000179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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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5 06:06:01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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