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爱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泗阳交路执〔2024〕142号
处罚主体名称:宿迁爱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泗阳交路执〔2024〕142号
处罚事由: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处罚结果:责令停业整顿十五日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4
处罚金额:0.00元
处罚机关:泗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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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6 10:00:30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2f9591a35e4cff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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