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安康航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金坛交水执〔2024〕452号
处罚主体名称:淮滨县安康航运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金坛交水执〔2024〕452号
处罚事由: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处罚结果:罚款壹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3
处罚金额:1000.00元
处罚机关: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本文来源于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下一篇:泽州县山河镇凰南河山庄生态园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泽地税简罚〔2017〕64号
本文2024-10-09 06:25:30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2de5db863d3b7345.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最新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