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鹤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4号
处罚主体名称:河南安仕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鹤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4号
处罚事由:对位于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31号的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依法与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0
处罚金额:1000.00元
处罚机关: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
本文来源于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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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3 06:08:58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2d3e13521413b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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