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买卖规定详解
濮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买卖规定详解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住房问题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热点。为了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濮阳市政府推出了经济适用房政策。那么,濮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濮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及买卖规定。
一、濮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濮阳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般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申请条件:
一般家庭申请条件:
- 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濮阳市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中原油田职工及家庭成员由油田房产处适时统一受理)。
- 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以某次申请为例,家庭人均年收入不得高于10990元,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须计入分摊人口。
- 家庭住房面积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最低控制面积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
特殊家庭申请条件:
- 符合安置政策的无房或未达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最低控制面积标准的军转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
- 夫妻双方在濮阳市城区有固定工作满一年,且收入符合要求的无房进城务工家庭。
- 政府批准的拆迁安置家庭。
- 男满25周岁或女满23周岁的未婚、离异或丧偶且符合户籍、收入和住房标准要求的居民或家庭。
- 政府决定供应的其他对象。
在满足申请条件后,申请人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
- 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 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资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等。
- 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社区进行公示。
- 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评分。
- 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办会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 轮候:市住房保障办根据得分高低排列申请人的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 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 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二、经济适用房的买卖规定
对于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他们在房屋的买卖方面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时,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进行。
出售提醒: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业主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如需出售,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结语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濮阳市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重要举措。通过详细的申请流程和买卖规定,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希望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顺利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享受到政策的红利。同时,也希望业主们在房屋的买卖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经济适用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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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28 09:02:49发表“律法实务”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2963b14b0de01a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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