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万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温路政罚〔2024〕50624
处罚主体名称:温州万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温路政罚〔2024〕50624
处罚事由: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09日10时22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104国道K1885+300处检查时发现温州万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万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0
处罚金额:1746.00元
处罚机关: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本文来源于永嘉县交通运输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下一篇:泽州县山河镇凰南河山庄生态园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泽地税简罚〔2017〕64号
本文2024-10-13 06:07:08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268c5c7d0caf21be.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最新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