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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鸿工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缙市监处罚〔2024〕469号

栏目:行政处罚作者: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间:2024-10-07 16:25:11浏览:4收藏

处罚主体名称:浙江锦鸿工贸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缙市监处罚〔2024〕469号
处罚事由: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儿童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罚款5720元;2.没收违法所得440元。以上款项共计616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5720.00元
处罚机关: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来源于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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