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鸿工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缙市监处罚〔2024〕469号
处罚主体名称:浙江锦鸿工贸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缙市监处罚〔2024〕469号
处罚事由: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儿童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罚款5720元;2.没收违法所得440元。以上款项共计616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5720.00元
处罚机关: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来源于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下一篇:泽州县山河镇凰南河山庄生态园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泽地税简罚〔2017〕64号
本文2024-10-07 16:25:11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24eb16a3d664f4e9.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最新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