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粤穗交运罚〔2024〕1(2024)06210039号
处罚主体名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穗交运罚〔2024〕1(2024)06210039号
处罚事由: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黄木金使用粤ADG2899小型轿车于2023年12月3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汇侨中路汇侨新城南区北门前有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视频资料、委托材料、原案件资料、其他材料等为证。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处3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5
处罚金额:3.00万元
处罚机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本文来源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下一篇:泽州县山河镇凰南河山庄生态园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泽地税简罚〔2017〕64号
本文2024-10-08 06:01:08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24a745234ecb95a2.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最新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