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西街分店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饶余市监药处罚〔2023〕9号
处罚主体名称:余干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西街分店
决定处罚文号:饶余市监药处罚〔2023〕9号
处罚事由: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单位余干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西街分店销售过期药品龟甲胶鹿角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江西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试行)》第三条第一项第一款、《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0
处罚金额:1.00万元
处罚机关: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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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0 18:29:38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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