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传贤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皖阜颍上交罚(2024)1000309号
处罚主体名称:阜阳市传贤物流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皖阜颍上交罚(2024)1000309号
处罚事由:《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限定标准,但超过相关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不得在该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
处罚结果:罚款伍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2
处罚金额:5500.00元
处罚机关:颍上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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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6 10:03:55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1f0710813ca22a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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