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良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景建城镇罚字〔2024〕第8-1号
处罚主体名称:江西良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景建城镇罚字〔2024〕第8-1号
处罚事由:江西良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景德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及室外工程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对江西良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0.00元
处罚机关: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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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07 16:19:05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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