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LFA律法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江西良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景建城镇罚字〔2024〕第8-1号

栏目:行政处罚作者: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时间:2024-10-07 16:19:05浏览:4收藏

处罚主体名称:江西良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景建城镇罚字〔2024〕第8-1号
处罚事由:江西良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景德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及室外工程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对江西良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30
处罚金额:0.00元
处罚机关: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文来源于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阅读排行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