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小二(广东)厨卫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安市监古处字〔2024〕66号
处罚主体名称:卫小二(广东)厨卫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安市监古处字〔2024〕66号
处罚事由:构成未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一、予以通报;二、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8
处罚金额:1.00万元
处罚机关: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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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1 06:22:01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cmprt.cn/article/1994f84b0db96e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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