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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或对劳动者有利?

栏目:律法实务作者:罗帅来源:湖南南琴律师事务所时间:2024-10-06 15:56:06浏览:8收藏
不论您是已经或是即将步入退休生活的60后还是刚刚踏入职场的00后,最近关于退休的话题总是停不下来的。9月13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对法定退休年龄作出调整,关系到全国所有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正式出台:从明年1月1日起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都将开始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作为劳动者,我们来看看这次改动是否对我们存在有利的影响?
先来看一个案例:
原告李某于2020年2月15日进入被告湖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洁部从事保洁员工作,期间工作地点一直为天心区某广场,负责该的日常清洁工作。原告入职后,双方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于次月中旬发放,并于入职次月起有为原告购买社保(原告因只购买了两年多的社保,不享有退休待遇)。原告于2023年8月31日离职,遂向天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主张被告支付原告从2020年2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的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天心区仲裁委以原告过了六十周岁为由,驳回原告的仲裁请求。
原告认为天心区仲裁委认定事实不清,裁决错误,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首先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是基于原告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其次,在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后,虽然原告被返聘继续在被告处工作,但此时原告与被告之间属于劳务合同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务合同关系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何况解除原告劳务合同关系是原告主动申请,被告并无过错。因此,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因单方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缺乏依据,裁判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在2022年7月9日终止,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之规定,自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且该解除事由是法定解除事由,不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影响。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之规定。目前长沙地区针对劳动者确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之后的劳动关系,无一例外均认定为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情形下,劳动者丧失了以下权利:1、丧失对未签订合同的赔偿追索权利;2、被辞退后不具有追索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的权利;3、工作期间发生伤亡时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根据《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每少一年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减除20%。
由此可见,在过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离退休人员或已退休人员的劳动权益基本无法得到保障。根据我国人社部统计,2023年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21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6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792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4196万人,分别增加1214万人和552万人。年末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60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42万人。参照招聘平台“前程无忧”发布的《2022老龄群体退休再就业调研报告》显示,68%的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意愿强。其中,46.7%的老年人为寻求个人和社会价值,34.3%的求职者通过再就业增加收入,19%的求职者希望继续追求职业发展。同时,“近6亿人口月收入低于1000元”也是前政府领导人员公布的数据。

上述数据,反映了我国的具体国情:相当数额的劳动者在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之下,还会选择继续劳作赚取费用。这时候,如果继续遵照过去的法律或规定,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
而根据最新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可见,立法层面已经在保护离退休或已退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延迟退休3年的规定,在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现已经年满58岁的,过去原则上只能享有40%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将来延迟退休落实后,将会享有完全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对于离退休人员或已退休人员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诉请,延迟退休也是一大利好消息。
笔者认为,考虑到我国广大农村和工人目前的实际情况,延迟退休政策无疑利国利民。在改革方案落地的同时,相关部门特别是立法、司法机关应该在促进就业、规范招聘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更有针对性的举措,着力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让全年龄段的劳动者都在劳动中得到保护、找到价值。
转载自湖南南琴律师事务所 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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