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鸿达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原因 连徐四交路执〔2024〕253号
处罚主体名称:睢宁县鸿达运输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连徐四交路执〔2024〕253号
处罚事由:扰乱收费站收费管理秩序
处罚结果:罚款壹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08
处罚金额:1000.00元
处罚机关: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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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10-11 06:23:24发表“行政处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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